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兴宁市爱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塑料杯500吨、塑料碗1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兴宁市爱家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塑料杯500吨、塑料碗100吨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兴宁市爱家日用品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兴宁市东莞石碣(兴宁)产业转移工业园(梅州市南粤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内左边厂房)
兴宁市爱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宁市东莞石碣(兴宁)产业转移工业园(梅州市南粤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内左边厂房),占地面积4300m2 ,建筑面积2600m2 ,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 1400m2、仓库1100m2、办公室100m2。主要原辅材料为PP塑料粒(聚丙烯塑料粒,原生塑料粒),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挤出、液压成型、粉碎及破碎等工序,设计年产一次性塑料杯500吨、塑料碗100吨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。
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0日-2021年5月20日
联系人:张远群 13802365078
公示期间,可通过邮寄信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。